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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4 09:24:58   责任编辑:admin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唯一的建筑类高校,是北京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和北京市确定的高水平特色型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卓越人才,服务国家和首都城乡建设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领域、科研方向,完整构建“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全层次专门人才培养体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学术和行业发展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有组织科技创新。现有北京节能减排与城乡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33个科技创新能力强、国内外学术影响力高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数量位居全国建筑类高校和北京市属高校前列,建有全球技术水平领先的多功能振动台阵实验系统。
学校始终强化面向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需求,形成了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海绵城市建设、精密测绘与精细重构、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智能建造与智慧城市等为代表的若干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学科领域、科研方向和创新团队。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健全完善多元化用人体系,有力支撑学校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不存在师德师风等方面的问题,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需接受跨校区开展工作。
二、招聘岗位类型及具体要求
(一)岗位类型
聘用制管理岗位、聘用制专职辅导员岗位。
(二)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名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年龄要求等信息详见附件。
(三)待遇情况
1.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学校承担社保、公积金等;
2.拟聘用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类型,与学校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人事档案自行存放在人才市场;
3.不解决北京户口。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申报
1.报名方式
应聘者登录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在线选择要应聘的岗位,填报信息并投递简历。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是唯一报名渠道,其他渠道报名无效。
每位应聘者仅限申报1个岗位,须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其中个人教育经历与工作经历须按时间轴连贯填写。因填报内容缺失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经历断档、必要证明材料缺失等情形),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于综合考察特别优秀,但与申报岗位匹配度存在差异的应聘者,经招聘考核小组审议通过后,可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结合其专业背景与岗位需求进行跨岗位调剂。
2.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1月19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本次公布的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察
学校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具体包括心理健康测评、笔试、面试、实习等。校内各考察环节的时间、地点等安排,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用人部门只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未通过者不做单独通知。
(四)会议审议
各用人部门或归口部门按上会要求向人力资源处报送拟审议人员相关材料,经人力资源处复核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研究。
(五)人员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向学校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六)政治审查
拟聘用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档案存放机构出具政审函,格式不限。要求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加盖党组织公章。
(七)拟聘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建筑大学官网及相应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入职报到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联系方式
各岗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